2015年9月17日 星期四

朱元璋祭次子朱樉祝文

諭祭秦王祝文
朱重八  洪武二十八年
(*朱元璋次子朱樉,封秦王,荒誕敗德、禽獸不如、爛殺無人命、令人髮指)
 
朕有天下,封建諸子,期在藩屏帝室。而樉次東宮,首封于秦,自爾之國,並無善稱。昵比小人,荒淫酒色,肆虐境內,貽怒於天。屢嘗教責,終不省悟,致殞厥身。爾雖死,余辜顯然。特將爾存日所造罪惡,列款昭諭。爾其聽之。
 
爾居母喪,未及百日略無戚憂,不思劬勞鞠育之,輒差人往福建,杭州,蘇州三處立庫。收買嫁女妝奩,孝心安在。
 
爾國內凡有罪人,每命拿赴京來,本欲為爾窮究奸惡,除爾國善。爾乃恐其赴京言其非為,即時殺死,以滅其口。如此者數番,故違父命,最莫甚焉。
 
聽信偏妃鄧氏,將正妃王氏處於別所。每日以敝器送飯與食。飲食等物,時新果木,皆非潔靜,有同幽囚。為夫之道,果如是乎。
 
聽信偏妃鄧氏撥置,差人於沿海布政司收買珠翠。
 
洪武二十七年來朝,著命護衛與龍江收買玉器真珠等物,致今告發。爾先收買珠翠,已自家破人亡,今又不改前非,果何所為。
 
因打掃殿宇,搜出男子一名,本是宮中過宿者,不行究問,明日輕易殺了,因此宮中小人得以為非,是非莫知所以。
 
聽信元朝假廝兒王婆子教誘,服淫邪之樂,於軍民之家搜取寡婦入宮,陸續作踐身死,非人所為。
 
連年著關內軍民人等收買金銀,軍民窘逼無從措辦,致令將兒女典賣。及致三百餘人告免,爾卻嗔怒,著拿來問,走了二百,拿住一百,日內即殺死老人一名。當時天怒,大風雨甚,拔折樹木,滿城黑暗,對面不相識。天譴如此,並不省懼。
 
將杭州買到女子王氏,同行院二名共管王宮事務。如此倒置,何以齊家。
 
于苑中開拔水池,地本沙土,不能離水。潦水漫流暫時積滿。不久即使乾涸,著令軍士用樁板墁底,週四以磚砌之。離城二十餘裡,與滻河內去凃泥鋪上,挑水養魚。殊不知其地本沙土。雖把塗泥做成池底,終又滲漏,如何盛得誰住。這不是十分至愚?又于池上建立亭子,不恤軍士,做囚徒一般役使,以致天怒,雷擊中了亭子,魚皆飛去。
 
與偏妃鄧氏於花園臺上同坐,令宮人卷衣至膝上,與薑擦傷跪行。至半坡,宮人膝痛,跌倒袞下,卻說打得好觔鬥,以為笑柄。
 
在殿內聽政座上,兩手牽兩行院座於腳踏左右。行院仰面笑說,我兩個偏做不得妃子。不自尊貴,致令小人如此無禮。
 
燒造琉璃故事,做成袈裟以為玩好,如此妄老人力。
 
製造後服禦偏妃鄧氏穿著,又做五爪九龍床如大殿御座之式。且前代藩王只用四爪龍床,爾乃如此僭分無禮,罪莫大焉。
 
為粉奩事,合拿劉鎮撫,卻改作孫鎮撫。三次提取不發,直至小人畏懼事發,出首到官。
 
長史之官,即是王相,職專輔導諫諍,必以禮相待,朝夕與他議論國政。爾卻聽信火者典杖撥置,將長史擅自錘辱,自此之後無人敢言。以此全不忌憚,縱恣非為,致使國無政事,遂殞厥身
 
本府以有羊一十五萬,又信從庫官人等拔置,將府內爛鈔於民間買羊來賣,有同商賈,乞為王所為。
 
護衛軍士多有貧窘的,爾本府每多剪下羊毛不下百十餘。捍成氈衫氈襖,散與軍士禦寒過冬,其軍士豈不感恩思報,必肯舍死出力。爾卻起遞運車輛運赴河南等處發賣,為王之道?
 
爾妹公主府,都是定制。週四不過百十餘丈,皇城亦不過九百餘丈。爾起蓋郡主府,房屋百余間,周圍牆四百丈,比之皇城將近一半。設若爾有十女,城內恰好只蓋得你郡主府。百姓都用出城去住。如此過分苦民,豈不愚甚。
 
土番十八族人民,我千方百計安頓撫恤,方得寧帖。爾因出征,卻將他有孕婦人搜捉赴府。如此擾害,將人夫婦生離,仁心安在。
 
爾於殿上閑立,有杭州買到小女子王官奴,從後走來,潛的將爾跌倒,卻驚問是誰,本人笑說便是王官奴。善因爾平日與他褻狎,無尊卑分。
 
爾常將行院二三十人入宮住宿趲促宮人做造衣服與穿,或過半月,一月打發出去。宮中事務都是這等無籍婦人踹泛舌聲揚,卻聽王官奴並行院二人言說,都是宮中女子泛舌,爾便將那女子割了舌頭。如此全無分曉,濫殺無辜。
 
征西番,將番人七八歲幼女擄到一百五十名,又將七歲,八歲,九歲,十歲男童,閹割百五十五名,未及二十日,令人馱背赴府,致命去處所傷未好,即便挪動,因傷致死著大。
 
出征將士帶兒男挑運衣糧,爾不恤軍士艱苦,卻將此等一概閹割,如此全無人心。
 
征西番時,軍士糧食驢馱車載,人肩一千四五百里,如此艱苦。平賊之後,將軍人所得牛羊,拘收三千餘隻以為已有,不行散與軍士以當糧食,如此無知。
 
在宮中閒逸無度,將婦女用稠粘厚粉塗面胭脂晝口,將近耳垂,就令本婦兩手執旗二面,飛舞奔走。宮人喧笑躲避。又將官人以墨面,用大紫茄耳枚綴於兩耳,令兩人肩此婦行,盤桓殿庭廊廡,以取歡樂。宮人見者無不喧笑,如此荒蕩無禮。
 
偏妃鄧氏,因忌妒被責,自縊身亡,自此之後,再三省諭以禮相待正妃王氏。不聽父教,人將王氏幽囚宮中,夫婦之道,並無一定之人,不過宵晝與無知群小放肆自樂。由是宮中無主,飲食起居無人撐節看視,因而恣縱,非法刑諸宮人,有割去舌者,有體埋於深雪內凍死者,有綁於樹上餓殺著,有用火燒死死者。老幼宮人見之,各憂性命難存,以致三老婦人,潛地下毒入於櫻桃煎內,既服之後,不移刻而死。
 
嗚呼,觀爾之為,古所未有,論以公法,罪不容誅。今令爾眷屬不與終服,仍敕有司淺葬,降用公禮俾爾受罪於冥冥,以泄神人之怒。爾其有知,服斯諭祭。
 
諭第三子晉王棡知道。秦有事,皆是宮無主,主宮者無,晝夜雜處。近日酷死良家子女二名,一名傳說火者埋了,一名不知所在。爾來帥兵西征,所俘所殺將近二千,內於軍中搜取女子一百五十餘人入宮,又將**閹了若干,不知的實。古時王者出帥,務行仁義,今秦初出,乃有如此不仁。班師之後,逸樂於宮,日日數飲冰水,此時服藥燥然使然。今服毒身死,吾觀毒人之計,中在臨歸寢服櫻桃煎,由此而亡。亡由正宮被苦,因宮禁不嚴,飲食無人關防計較。且如寢室處所,爾等來朝,吾曾親引指示吾床,周匝群宮人鋪睡處,所有關防有勢。秦不以吾言為法,與小人孤處,殺生之禍必生矣。老眼昏花為諸子之計,又拭模糊老眼還親猶稿淨行,以示諸子。
 
洪武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記事
 
諭第三子晉王朱棡知道,今將爾兄秦王府中報到兇信,爾看此是平日不聽教訓,放肆宮中淫樂,酷害死良家子女若干。于宮中不立正妃,宮且無主,小人雜進,挨脫食葡萄煎。初更小人同寢,及至二更又小人進,先小人退去。噫,生爾等若干,數召至觀其所以,少有能立事者,皆是泛泛愚下之人,略不高明遠見。吾深憂為何?為其有功者數數,陰謀不已,諸子甚不知關防為飲食之為。吾嘗教之,都則宮內造進,不依吾言,吾憂之不已。今果有事,今將所報辭語令爾等知之。
 
洪武二十八年三月十九日夜三更時分,有婆婆報說,殿下有病,說不得活。隨即進到宮內前殿東房,看見扶座床前,痰涎壅響,身體溫,四肢冷,眼目不開。當即令守宮門內使欽義等,傳喚醫士齊瑢,張志善等,一同護衛指揮長史紀善等官,眼同令醫士看得四肢逆冷,唇口指甲俱青,目閉不開,診得六脈閉絕,隨煎四味理中湯藥,不能進,急灸臍下,用熱水瓶溫熨腳心,即令胸前微溫。至本月二十日五更時分,又令醫士用蔥熨法救治,不回。至當日卯未辰初時身冷薨逝。
 
洪武二十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末時記事
 
 

"甲申三百年祭" 全文


甲申三百年祭
郭沫若  —民國33

甲申輪到它的第五個週期,今年是明朝滅亡的第三百週年紀念了。

明朝的滅亡認真說並不好就規定在三百年前的甲申。甲申三月十九日崇禎死難之後,還有南京的弘光,福州的隆武,肇慶的永曆*,直至前清康熙元年(一六六二)永曆帝為清吏所殺,還經歷了一十八年。台灣的抗清,三藩的反正,姑且不算在裡面。但在一般史家的習慣上是把甲申年認為是明亡之年的,這倒也是無可無不可的事情。因為要限於明室來說吧,事實上它久已失掉民心,不等到甲申年,早就是僅存形式的了。
(* 亡明還有其他或長或短稱帝者:朱常淓、朱以海、朱聿𨮁、朱亨嘉、朱本鉉、朱常清。)

要就中國來說吧,就在清朝統治*的二百六十年間一直都沒有亡,抗清的民族~鬥爭一直都是沒有停止過的。
(*清朝存在268年:1644-1912) 

然而甲申年總不失為一個值得紀念的歷史年。規模宏大而經歷長久的農民革命,在這一年使明朝最專制的王權統治崩潰了,而由於種種的錯誤卻不幸換來了清朝的入主,人民的血淚更潸流了二百六十餘年。這無論怎樣說也是值得我們回味的事。 

在歷代改朝換姓的時候,亡國的君主每每是被人責罵的。 

崇禎帝可要算是一個例外,他很博得後人的同情。就是李自成《登極詔》裡面也說:"君非甚暗,孤立而煬灶恆多;臣盡行私,比黨而公忠絕少。"不用說也就是"君非亡國之君,臣皆亡國之臣"的雅化了。其實崇禎這位皇帝倒是很有問題的。他彷彿是很想有為,然而他的辦法始終是沿走著錯誤的路徑。他在初即位的時候,曾經發揮了他的"當機獨斷",除去了魏忠賢與客氏,是他最有光輝的時期。但一轉眼間依賴宦官,對於軍國大事的處理,樞要人物的升降,時常是朝四暮三,輕信妄斷。 

十七年不能算是短促的歲月,但只看見他今天在削籍大臣,明天在大辟疆吏,弄得大家都手足無所措。對於老百姓呢?雖然屢次在下《罪己詔》,申說愛民,但都是口惠而實不至。《明史》批評他"性多疑而任察,好剛而尚氣。任察則苛刻寡恩,尚氣則急劇失措"(《流賊傳》)。這個論斷確是一點也不苛刻的。 

自然崇禎的運氣也實在太壞,承萬曆、天啟之後做了皇帝,內部已腐敗不堪,東北的邊患又已經養成,而在這上面更加以年年歲歲差不多遍地都是旱災、蝗災。崇禎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有馬懋才《備陳大飢疏》,把當時陝西的災情敘述得甚為詳細,就是現在讀起來,都覺得有點令人不寒而慄:"臣鄉延安府,自去歲一年無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間,民爭采山間蓬草而食。其粒類糠皮,其味苦而澀。食之,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後而蓬盡矣,則剝樹皮而食。諸樹惟榆皮差善,雜他樹皮以為食,亦可稍緩其死。 

迨年終而樹皮又盡矣,則又掘其山中石塊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輒飽,不數日則腹脹下墜而死。 

民有不甘於食石而死者,始相聚為盜,而一二稍有積貯之民遂為所劫,而搶掠無遺矣。

最可憫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處,每日必棄一二嬰兒於其中。有號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糞土者。至次晨,所棄之子已無一生,而又有棄子者矣。 

更可異者,童稚輩及獨行者,一出城外便無蹤跡。後見門外之人,炊人骨以為薪,煮人肉以為食,始知前之人皆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數日後面目赤腫,內發燥熱而死矣。於是死者枕藉,臭氣熏天,縣城外掘數坑,每坑可容數百人,用以掩其遺骸。臣來之時已滿三坑有餘,而數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幾許矣。……有司束於功令之嚴,不得不嚴為催科。僅存之遺黎,止有一逃耳。此處逃之於彼,彼處復逃之於此。轉相逃則轉相為盜,此盜之所以遍秦中也。 

總秦地而言,慶陽、延安以北,饑荒至十分之極,而盜則稍次之;西安、漢中以下,盜賊至十分之極,而饑荒則檔次之。"(見《明季北略》卷五) 

這的確是很有歷史價值的文獻,很扼要地說明了明末的所謂"流寇"的起源,同隸延安府籍的李自成和張獻忠就是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先後起來了的。 

饑荒誠然是嚴重,但也並不是沒有方法救濟。饑荒之極,流而為盜,可知在一方面有不甘餓死、鋌而走險的人,而在另一方面也有不能餓死、足有誨盜的物資積蓄著。假使政治是休明的,那麼挹彼注此,損有餘以補不足,盡可以用人力來和天災抗衡,然而卻是"有司束於功令之嚴,不得不嚴為催科".這一句話已經足夠說明:無論是饑荒或盜賊,事實上都是政治所促成的。

這層在崇禎帝自己也很明白,崇禎十年閏四月大旱,久祈不雨時的《罪己詔》上又說得多麼的痛切呀:"……張官設吏,原為治國安民。今出仕專為身謀,居官有同貿易。催錢糧先比火耗,完正額又欲羨余。甚至已經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議繕修,(輒)乘機自潤。或召買不給價值,或驛路詭名轎抬。或差派則賣富殊貧,或理讞則以直為枉。阿堵違心,則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則好慝可容。撫按之薦劾失真,要津之毀譽倒置。又如勳戚不知厭足,縱貪橫了京畿。鄉宦滅棄防維,肆侵凌於閭裡。納無賴為爪牙,受奸民之投獻。不肖官吏,畏勢而曲承。積惡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誰能安枕!"(《明李北略》卷十三) 

這雖不是崇禎帝自己的手筆,但總是經過他認可後的文章,而且只有在他的名義下才敢於有這樣的文章。文章的確是很好的。但對於當時政治的腐敗認識得既已如此明了,為什麼不加以徹底的改革呢?要說是沒有人想出辦法來吧,其實就在這下《罪己詔》的前一年(崇禎九年),早就有一位武生提出了一項相當合理的辦法,然而卻遭了大學士們的反對,便寢而不行了。《明季北略》卷十二載有《錢士升論李璡搜括之議》,便是這件事情:"四月,武生李璡奏致治在足國,請搜括臣宰助餉。 

大學士錢士升擬下之法司,不聽。士升上言:'比者借端幸進,實繁有徒。而李璡者乃倡為縉紳豪右報名輸官,欲行手實籍沒之法。此皆衰世亂政,而敢陳於聖人之前,小人無忌憚一至於此!且所惡於富者兼併小民耳,郡邑之有富家,亦貧民衣食之源也。以兵荒之故歸罪富家而籍沒之,此秦始皇所不行於巴清,漢武帝所不行於卜式者也。此議一倡,亡命無賴之徒,相率而與富家為難,大亂自此始矣。'已而溫體仁以上欲通言路,竟改擬。 

上仍切責士升,以密勿大臣,即欲要譽,放之已足,毋庸汲汲。……"這位李璡,在《明亡述略》作為李璉,言"李璉者,江南武生也,上書請令江南富家報名助餉",大學士錢士升加以駁斥。這位武生其實倒是很有政治的頭腦,可惜他所上的""全文不可見,照錢士升的駁議看來,明顯地他恨"富者兼併小民",而"以兵荒之故歸罪富家".這見解倒是十分正確的,但當時一般的士大夫都左袒錢士升。錢受"切責"反而博得同情,如御史詹爾選為他抗辯,認為"輔臣不過偶因一事代天下請命".他所代的"天下"豈不只是富家的天下,所請的"

"豈不只是富者的命嗎?已經亡了國了,而撰述《明李北略》與《明亡還略》的人,依然也還是同情錢士升的。但也幸而有他們這一片同情,連帶著使李武生的言論還能有這少許的保存,直到現在。 

"搜括臣宰"的目的,在李武生的原書,或者不僅限於"助餉"吧。因為既言到兵與荒,則除足兵之外尚須救荒。災民得救,兵食有著,"寇亂"決不會蔓延。結合明朝全力以對付外患,清朝入主的慘劇也決不會出現了。然而大學士駁斥,大皇帝擱置,小武生僅落得保全首領而已。看崇禎"切責士升",淺識者或許會以為他很有志於採納李武生的進言,但其實做皇帝的也不過採取的另一種"要譽"方式,"放之已足"而已。 

崇禎帝,公平地評判起來,實在是一位十分"汲汲""要譽"專家。他是最愛下《罪己詔》的,也時時愛鬧減膳、撤樂的玩藝。但當李自成離開北京的時候,卻發現皇庫扃鑰如故,其"舊有鎮庫金積年不用者三千七百萬錠,*錠皆五百(十?)兩,鐫有永樂字"(《明季北略》卷二十)。皇家究竟不愧是最大的富家,這樣大的積余,如能為天下富家先,施發出來助賑、助餉,盡可以少下兩次《罪己詔》,少減兩次御膳,少撤兩次天樂,也不至於鬧出悲劇來了。然而畢竟是叫文臣做文章容易,而叫皇庫出錢困難,不容情的天災卻又好像有意開玩笑的一樣,執拗地和要譽者調皮。

(*”錠皆五百兩不可信,據史料明官銀沒有這規格。又明朝皇家歲銀185億兩(3700萬*500)也不可能。永樂至崇禎16年至少已180年。) 

所謂"流寇",是以旱災為近因而發生的,在崇禎元二年間便已蹶起了。到李自成和張獻忠執牛耳的時代,已經有了十年的歷史。"流寇"都是鋌而走險的飢民,這些沒有受過訓練的烏合之眾,在初,當然抵不過官兵,就在姦淫擄掠、焚燒殘殺的一點上比起當時的官兵來更是大有愧色的。十六年,當李、張已經勢成燎原的時候,崇禎帝不時召對群臣,馬世奇的《廷對》最有意思:"今闖、獻併負滔天之逆,而治獻易,治闖難。蓋獻,人之所畏;闖,人之所附。非附闖也,苦兵也。一苦於楊嗣昌之兵,而人不得守其城壘。再苦於宋一鶴之兵,而人不得有其室家。三苦於左良玉之兵,而人之居者、行者,俱不得安保其身命矣。賊知人心之所苦,特借'剿兵安民'為辭。一時愚民被欺,望風投降。而賊又為散財賑貧,發粟賑饑,以結其志。遂至視賊如歸,人忘忠義。其實賊何能破各州縣,各州縣自甘心從賊耳。故目前勝著,須從收拾人心始。收拾人心,須從督撫鎮將約束部位,令兵不虐民,民不苦兵始。"(《北略》卷十九)

這也實在是一篇極有價值的歷史文獻,《明史。馬世奇傳》竟把它的要點刪削了。當時的朝廷是在用兵剿寇,而當時的民間卻是在望寇"剿兵".在這剿的比賽上,起初寇是剿不過兵的,然而有一點佔了絕對的優勢,便是寇比兵多,事實上也就是民比兵多。在十年的經過當中,殺了不少的寇,但卻增加了無數的寇。寇在比剿中也漸漸受到了訓練,無論是在戰略上或政略上。官家在征比搜括,寇家在散財發粟,戰鬥力也漸漸優劣易位了。到了崇禎十六年再來喊"收拾人心",其實已經遲了,而遲到了這時,卻依然沒有從事"收拾".李自成的為人,在本質上和張獻忠不大相同,就是官書的《明史》都稱讚他"不好酒色,脫粟粗糲,與其下共甘苦".看他的很能收攬民心,禮賢下士,而又能敢作敢為的那一貫作風,和劉邦、朱元璋輩起於草澤的英雄們比較起來,很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氣概。自然,也是艱難玉成了他。他在初發難的十幾年間,只是高迎樣部下的一支別動隊而已。

時勝時敗,連企圖自殺都有過好幾次。特別在崇禎十一二年間是他最危厄的時候。直到崇禎十三年,在他才來了一個轉機,從此一帆風順,便使他陷北京,覆明室,幾乎完成了他的大順朝的統治。

這一個轉機也是由於大災荒所促成的。 

李自成在崇禎十一年大敗於梓潼之後,僅偕十八騎潰圍而出,潛伏於商洛山中。在這時張獻忠已投降於熊文燦的麾下。待到第二年張獻忠回覆舊態,李自成趕到谷城(湖北西北境)去投奔他,險些兒遭了張的暗算,弄得一個人騎著騾子逃脫了。接著李自成又被官兵圍困在巴西魚腹諸山中,逼得幾乎上吊。但他依然從重圍中輕騎逃出,經過鄖縣、均縣等地方,逃入了河南。
 
這已經是崇禎十三年的事。在這時河南繼崇禎十年、十一年、十二年的蝗旱之後,又來一次蝗旱,鬧到"人相食,草木俱盡,土寇並起"(《烈皇小識》)。但你要說真的沒有米穀嗎?假使是那樣,那就沒有"土寇"了。"土寇"之所以並起,是因為沒有金錢去掉換高貴的米穀,而又不甘心餓死,便只得用生命去掉換而已。——"斛谷萬錢,飢民從李自成者數萬"(《明史。李自成傳》),就這樣李自成便又死灰復燃了。 

這兒是李自成勢力上的一個轉機,而在作風上也來了一個劃時期的改變。十三年後的李自成與十三年前的不甚相同,與其他"流寇"首領們也大有懸異。上引馬世奇的《廷對》,是絕好的證明。勢力的轉變固由於多數飢民之參加,而作風的轉變在各種史籍上是認為由於一位"杞縣舉人李信"的參加。 

這個人在《李自成傳》和其他的文獻差不多都是以同情的態度被敘述著的,想來不必一定是因為他是讀書人吧。同樣的讀書人跟著李自成的很不少,然而卻沒有受到同樣的同情。我現在且把《李自成傳》上所附見的李信入夥的事蹟摘錄在下邊。 

"杞縣舉人李信者,逆案中尚書李精白子也。嘗出粟賑饑民,民德之。日:'李公子活我'.會繩伎紅娘子反,擄信,強委身焉。信逃歸。官以為賊,囚獄中。紅娘子來救,飢民應之,共出信。 

盧氏舉人牛金星,磨勘被斥。私入李自成軍,為主謀。
潛歸,事洩,坐斬;已,得末減。

二人皆往投李自成,李自成大喜,改信名曰岩。金星又薦卜者宋獻策,長三尺餘。上讖記云:'十八子主神器',李自成大悅。 

岩因說曰;'取天下以人心為本,請勿殺人,收天下心'.李自成從之,屠戮為減。又散所掠財物賑饑民,民受餉者不辨岩、李自成也。雜呼曰:'李公子活我'.岩復造謠詞曰:'迎闖王,不納糧',使兒童歌以相煽。從李自成者日眾。"這節文字敘述在崇禎十三年與十四年之間,在《明史》的纂述者大約認為李、牛、宋之歸李自成是同在崇禎十三年。《明亡述略》的作者也同此見解,此書或許即為《明史》所本。 

"當是時(崇禎十三年)河南大旱,其飢民多從李自成。舉人李信、牛金星皆歸焉。金星薦卜者宋獻策陳圖讖言'十八子當主神器'.李信因說李自成曰:'取天下以人心為本,請勿殺人,收天下心'.李自成大悅,為更名曰岩,甚信任之。"然而牛、宋的歸李自成其實是在崇禎十四年四月,《烈皇小識》和《明季北略》,敘述得較為詳細。《烈皇小識》是這樣敘述著的:"(崇禎十四年)四月,……李自成屯盧氏。盧氏舉人牛金星迎降。又薦卜者宋獻策,獻策長不滿三尺。見李自成,首陳留讖云:'十八孩兒兌上坐,當從陝西起兵以得天下'

李自成大喜,奉為軍師。"《明季北略》敘述得更詳細,卷十七《牛宋降李自成》條下云:"辛巳(崇禎十四年)四月,河南盧氏縣貢生牛金星,向有罪,當戍邊。李岩薦其有計略,金星遂歸李自成。李自成以女妻之,授以右相。或云:'金星天啟丁卯舉人,與岩同年,故薦之'.金星引故知劉宗敏為將軍,又薦術士宋獻策。

獻策,河南永城人,善河洛數。初見李自成,袖出一數進曰:'十八孩兒當主神器'.李自成大喜,拜軍師。獻策面狹而長,身不滿三尺,其形如鬼,右足跛,出入以杖自扶。軍中呼為宋孩兒。一雲浙人,精於六壬奇門遁法,及圖讖諸數學。李自成信之如神。余如拔貢顧君恩等亦歸李自成,賊之羽翼益眾矣。"牛、宋歸李自成之年月與《烈皇小識》所述同,宋出牛薦,牛出李薦,則李之入夥自當在宋之前。惟關於李岩入夥,《北略》敘在崇禎十年,未免為時過早。 

"李岩開封府杞縣人。天啟七年丁卯孝廉,有文武才。 弟牟,庠土。父某,進士。世稱岩為'李公子'.家富而豪,好施尚義。 

時頻年旱飢,邑令宋某催科不息,百姓苦之。岩進白,切宋暫休征比,設法賑給。宋令曰:'楊閣部(按指兵部楊嗣昌)飛檄雨下,若不征比,將何以應?至於賑濟飢民,本縣錢糧匾乏,止有分派富戶耳'.岩退,捐米二百餘石。無賴於聞之,遂糾眾數十人嘩於富室,引李公子為例。不從,輒焚掠。有力者白宋令出示禁戢。宋方不悅岩,即發牒傳諭:'速速解散,各圖生理,不許借名求賑,恃眾要挾。如違,即系亂民,嚴拿究罪。'飢民擊碎令牌,群集署前,大呼曰:'吾輩終須餓死,不如共掠。'宋令急邀岩議。岩曰:'速諭暫免徵催,並勸富寶出米,減價官糶,則猶可及止也'.宋從之。眾曰:'吾等姑去,如無米,當再至耳。'宋聞之而懼,謂若發粟市恩,以致眾叛,倘異日復至,其奈之何?遂申報按察司云:'舉人李岩謀為不軌,私散家財,買眾心以圖大舉。打差辱官,不容比較。恐滋蔓准圖,禍生不測,乞申撫按,以戢奸宄,以靖地方。'按察司據縣申文撫按,即批宋密拿李岩監禁,毋得輕縱。宋遂拘李岩下獄。百姓共怒曰:'為我而累李公子,忍乎?'群赴縣殺宋,劫岩出獄。重犯具釋,倉庫一空。岩謂眾曰:'汝等救我,誠為厚意。然事甚大,罪在不赦。不如歸李闖王,可以免禍而致富貴。'眾從之。岩遣弟牟率家先行,隨一炬而去。
 
城中止余衙役數十人及居民二三百而已。 

岩走李自成,即勸假行仁義,禁兵淫殺,收人心以圖大事。李自成深然之。岩復薦同年牛金星,歸者甚眾,李自成兵勢益強。岩遣黨偽為商賈,廣佈流言,稱李自成仁義之帥,不殺不掠,又不納根。愚民信之,惟恐李自成不至,望風思降矣。 

予幼時聞賊信急,咸云:'李公子亂',而不知有李自成。及李自成入京,世猶疑即李公子,而不知李公子為李岩也。故詳志之。"

這是卷十三《李岩歸李自成》條下所述,凡第十三卷所述均崇禎十年事,在作者的計六奇自以李岩之歸李自成是在這一年了。

但既有"頻年旱飢",與崇禎十年情事不相合。宋令所稱"楊閣部飛檄雨下"亦當在楊嗣昌於崇禎十二年十月"督師討賊"以後。至其卷二十三《李岩作勸賑歌》條下云:"李岩勸縣令出諭停徵;崇禎八年七月初四日事。又作《勸賑歌》,各家勸勉賑濟,歌曰:
       '年來蝗旱苦頻仍,嚼齧禾苗歲不登。
        米價升騰增數倍,黎民處處不聊生。
        草根木葉權充腹,兒女呱呱相向哭。
        釜甑塵飛炊煙絕,數日難求一餐粥。
        官府徵糧縱虎差,豪家索債如狼豺。
        可憐殘喘存呼吸,魂魄先歸泉壤埋。
        骷髏遍地積如山,業重難過飢餓關。
        能不教人數行淚,淚灑還成點血斑。
        奉勸富家同賑濟,太倉一粒恩無既。
        枯骨重教得再生,好生一念感天地。
        天地無私佑善人,善人德厚福長臻。
        助貧救乏功勛大,德厚流光裕子孫'

"看這開首一句"年來蝗旱苦頻仍",便已經充分地表現了作品的年代。河南蝗旱始於崇禎十年,接著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均蝗旱並發。崇禎八年以前,河南並無蝗旱的記載。因此所謂"崇禎八年"斷然是錯誤,據我揣想,大約是"庚辰年"的蠢蝕壞字,由抄者以意補成的吧。勸宋令勸賑既在庚辰年七月初四,入獄自在其後,被紅娘子和飢民的劫救,更進而與李自成合夥,自當得在十月左右了。同書卷十六《李自成敗而復振》條下云:"庚辰(崇禎十三年)……十二月李自成攻永寧陷之。殺萬安王朱鑋,連破四十八寨,遂陷宜陽,眾至數十萬。李岩為之謀主。賊每剽掠所獲,散濟飢民,故所至咸附之,勢益盛"。在崇禎十三年底,李岩在做李自成的謀主,這倒是可能的事。

李岩無疑早就是同情於"流寇"的人,我們單從這《勸賑歌》裡面便可以看出他的思想傾向。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他說到"官府徵糧縱虎差,豪家索債如狼豺",而卻沒有說到當時的"寇賊"怎樣怎樣。他這歌是拿去"各家勸勉"的。受了罵的那些官府豪家的虎豹豺狼,一定是忍受不了。宋令要申報他"圖謀不軌",一定也是曾經把這歌拿去做了供狀的。 

紅娘子的一段插話最為動人,但可惜除《明史》以外目前尚無考見。最近得見一種《剿闖小史》,是乾隆年間的抄本,不久將由說文社印行。那是一種演義式的小說,共十捲,一開始便寫《李公子民變聚眾》,最後是寫到《吳平西孤忠受封拜》為止的。作者對於李岩也頗表同情,所敘事蹟和《明季北略》相近,有些地方據我看來還是《北略》抄襲了它。《小史》本系稗官小說,不一定全據事實,但如紅娘子的故事是極好的小說材料,而《小史》中也沒有提到。《明史》自必確有根據,可惜目前書少,無從查考出別的資料。 

其次乾隆年間董恆岩所寫的《芝龕記》,以秦良玉和沈雲英為主人翁的院本,其中的第四十齣《私奔》也處理著李、牛奔李自成的故事。這位作者卻未免太忍心了,竟把李岩作為丑角,紅娘子作為彩旦,李岩的"出粟賑饑",被解釋為"勉作散財之舉,聊博好義之名"。正史所不敢加以誣衊的事,由私家的曲筆,歪解得不成名器了。且作者所據也只是《李自成傳》,把牛、李入夥寫在一起。又寫牛金星攜女同逃,此女後為李自成妻,更是完全胡謅。牛金星歸李自成時,有他兒子生員牛詮同行,倒是事實,可見作者是連《甲申傳信錄》都沒有參考過的。 

至《北略》所言李自成以女妻金星,亦不可信。蓋李自成當時年僅三十四歲,應該比金星還要年青,以女妻牛詮,倒有可能。 

李岩本人雖然有"好施尚義"的性格,但他並不甘心造反,倒也是同樣明了的事實。你看,紅娘子那樣愛他,"強委身焉"了,而他終竟脫逃了,不是他在初還不肯甘心放下他舉人公子的身份的證據嗎?他在指斥官吏,責罵豪家,要求縣令暫停徵比,開倉賑饑,比起上述的江南武生李璡上書搜括助餉的主張要溫和得多。崇禎御宇已經十三年了,天天都說在勵精圖治,而征比勒索仍然加在小民身上,竟有那樣糊塗的縣令,那樣糊塗的巡按,袒庇豪家,把一位認真在"公忠體國"的好人和無數殘喘僅存的飢民都逼成了"匪賊".這還不夠說明崇禎究竟是怎樣勵精圖治的嗎?這不過是整個明末社會的一個局部的反映而已。明朝統治之當得顛覆,崇禎帝實在不能說毫無責任。 

但李岩終竟被逼上了梁山。有了他的入夥,明末的農民革命運動才走上了正軌。這兒是有歷史的必然性。因為既有大批飢餓農民參加了,作風自然不能不改變,但也有點所謂雲龍風虎的作用在裡面,是不能否認的。當時的"流寇"領袖並不只李自成一人,李岩不投奔張獻忠、羅汝才之流,而卻歸服李自成,倒不一定如《剿闖小史》託辭於李岩所說的"今闖王強盛,現在本省鄰府"的原故。《北略》卷二十三敘有一段《李岩歸李自成》時的對話,雖然有點象舊戲中的科白,想亦不盡子虛。 

"岩初見李自成,李自成禮之。 

岩曰:'久欽帳下宏猷,岩恨謁見之晚。'李自成曰:'草莽無知,自慚菲德,乃承不遠千里而至,益增孤陋兢惕之衷。'岩曰:'將軍恩德在人,莫不欣然鼓舞。是以謹率眾數千,願效前驅。'李自成曰:'足下龍虎鴻韜,英雄偉略,必能與孤共圖義舉,創業開基者也。'遂相得甚歡。"二李相見,寫得大有英雄識英雄,惺惺惜惺惺之概。雖然在辭句間一定不免加了些粉飾,而兩人都有知人之明,在岩要算是明珠並非暗投,在李自成卻真乃如魚得水,倒也並非違背事實。在李岩入夥之後,接著便有牛金星、宋獻策、劉宗敏、顧君恩等的參加,這幾位都是闖王部下的要角。從此設官分治,守土不流,氣象便迥然不同了。全部策劃自不會都出於李岩,但,李岩總不失為一個觸媒,一個引線,一個黃金台上的郭隗吧。《北略》卷二十三記《李岩勸李自成假行仁義》,比《明史》及其他更為詳細。

"李自成既定偽官,即令谷大成、祖有光等率眾十萬攻取河南。

李岩進日:'欲圖大事,必先尊賢禮士,除暴恤民。今雖朝廷失政,然先世恩澤在民已久,近緣歲飢賦重,官貪吏猾,是以百姓如陷湯火,所在思亂。我等欲收民心,須托仁義。揚言大兵到處,開門納降者秋毫無犯。在任好官,仍前任事。若酷虐人民者,即行斬首。一應錢糧,比原額只征一半,則百姓自樂歸矣。'李自成悉從之。

岩密遣黨作商賈,四出傳言:'闖王仁義之師,不殺不掠。'又編口號使小兒歌曰:'吃他娘,穿他娘,開了大門迎闖王。闖王來時不納糧。'又云:'朝求升,暮求合,近來貧漢難求活。早早開門拜闖王,管教大小都歡悅。'時比年飢旱,官府復嚴刑厚斂。一聞童謠,咸望李公子至矣。……其父精白尚書也,故人呼岩為'李公子'."巡撫尚書李精白,其名見《明史。崔呈秀傳》,乃崇禎初年所定逆案中"交結近侍,又次等論,徒三年,輸贖為民者"一百二十九人中之一。他和客、魏"交結"的詳細情形不明。明末門戶之見甚深,而崇禎自己也就

是自立門戶的好手。除去客、魏和他們的心腹爪牙固然是應該的,但政治不從根本上去澄清,一定要羅致內外臣工數百人而盡納諸""中,而自己卻仍然倚仗近侍,分明是不合道理的事。而李岩在《芝龕記》中即因父屬"逆案"乃更蒙曲筆,這誅戮可謂罪及九族了。

李岩既與李自成合夥,可注意的是;他雖然是舉人,而所任的卻是武職。他被任為"制將軍".史家說他"有文武才",倒似乎確是事實。他究竟立過些什麼軍功,打過些什麼得意的硬戰,史籍上沒有記載。但他對於宣傳工作做得特別高妙,把軍事與人民打成了一片,卻是有筆共書的。自崇禎十三年以後至李自成入北京,三四年間雖然也有過幾次大戰,如圍開封、破潼關幾役,但大抵都是"所至風靡".可知李岩的收攬民意,瓦解官兵的宣傳,千真萬確地是收了很大的效果。

不過另外有一件事情也值得注意,便是李岩在牛金星加入了以後似乎已不被十分重視。牛本李岩所薦引,被拜為"大祐閣大學士",官居丞相之職,金星所薦引的宋獻策被倚為"開國大軍師",又所薦引的劉宗敏任一品的權將軍,而李岩的制將軍,只是二品。(此品秩系據《北略》,《甲申傳信錄》則謂"二品為副權將軍,三品為制將軍,四品為果毅將軍"云云。)看這待遇顯然是有親有疏的。

關於劉宗敏的來歷有種種說法,據上引《北略》認為是牛金星的"故知",他的加入是由牛金星的引薦,並以為山西人(見卷二十三《宋獻策及眾賊歸李自成》條下)。《甲申傳信錄》則謂"攻荊楚,得偽將劉宗敏"(見《疆場裹革李闖糾眾》條下)。而《明史。李自成傳》卻以為:"劉宗敏者藍田鍛工也",其歸附在牛、李之前。

李自成被圍於巴西魚腹山中時,二人曾共患難,竟至殺妻相從。

但《明史》恐怕是錯誤了的。《北略》卷五《李自成起》條下引:"一云:李自成多力善射,少與衙卒李固,鐵冶劉敏政結好,暴於鄉里。後隨眾作賊,其兵嘗云:我王原是個打鐵的。"以劉宗敏為鍛工,恐怕就是由於有這位"鐵冶劉敏政"而致誤(假如《北略》不是訛字)。因為姓既相同,名同一字,是很容易引起誤會的。

劉宗敏是李自成部下的第一員驍將,位階既崇,兵權最重,由入京以後事蹟看來,李自成對於他的依賴是不亞於牛金星的。

文臣以牛金星為首,武臣以劉宗敏為首,他們可以說是李自成的左右二膀。但終競誤了大事的,主要的也就是這兩位巨頭。

李自成善騎射,既百發百中,他自己在十多年的實地經驗中也獲得了相當優秀的戰術。《明史》稱讚他"善攻",當然不會是阿諛了。他的軍法也很嚴。例如:"軍令不得藏白金,過城邑不得室處,妻子外不得攜他婦人,寢興悉用單布幕綿。……

軍止,即出校騎射。日站隊,夜四鼓蓐食以聽令。"甚至"馬騰入田苗者斬之"(《明史。李自成傳》)。真可以說是極端的紀律之師。別的書上也說:"軍令有犯淫劫者立時梟碟,或割掌,或割勢"(《甲申傳信》),嚴格的程度的確是很可觀的。李自成自己更很能夠身體力行。他不好色,不飲酒,不貪財利,而且十分樸素。當他進北京的時候,是"氈笠縹衣,乘烏駁馬"(《李自成傳》);在京殿上朝見百官的時候,"戴尖頂白氈帽,藍布上馬衣,躡[革翁]靴"(《北略》卷二十)。他親自領兵去抵禦吳三桂和滿洲兵的時候,是"絨帽藍布

箭衣"(《甲申傳信錄》);而在他已經稱帝,退出北京的時候,"仍穿箭衣,但多一黃蓋"(《北略》)。這雖然僅是四十天以內的事,而是天翻地覆的四十天。客觀上的變化儘管是怎樣劇烈,而他的服裝卻絲毫也沒有變化。史稱他"與其下共甘苦",可見也並不是不實在的情形。最有趣的當他在崇禎九年還沒有十分得勢的時候,"西掠米脂,呼知縣邊大綬曰:'此吾故鄉也,勿虐我父老。'遺之金,令修文廟"(《李自成傳》)。崇禎十六年佔領了西安,他自己還是"每三日親赴教場校射"(同上)。這作風也實在非同小可。他之所以能夠得到民心,得到不少的人才歸附,可見也決不是偶然的了。

在這樣的人物和作風之下,勢力自然會日見增加,而實現到天下無敵的地步。在崇禎十四、十五兩年間把河南、湖北幾乎全部收入掌中之後,李自成聽從了顧君恩的劃策,進窺關中,終於在崇禎十六年十月攻破潼關,使孫傳庭陣亡了。轉瞬之間,全陝披靡。崇禎十七年二月出兵山西,不到兩個月便打到北京,沒三天工夫便把北京城打下了。這軍事,真如有摧枯拉朽的急風暴雨的力量。自然,假如從整個的運動歷史來看,經歷了十六七年才達到這最後的階段,要說難也未嘗不是難。但在達到這最後階段的突變上,有類於河堤決裂,系由積年累月的浸漸而潰迸,要說容易也實在顯得太容易了。在過短的時期之內獲得了過大的成功,這卻使李自成以下如牛金星、劉宗敏之流,似乎都沉淪進了過分的陶醉裡去了。進了北京以後,李自成便進了皇宮。丞相牛金星所忙的是籌備登極大典,招攬門生,開科選舉。將軍劉宗敏所忙的是拶夾降官,搜括贓款,嚴刑殺人。紛紛然,昏昏然,大家都像以為天下就已經太平了的一樣。近在肘腋的關外大敵,他們似乎全不在意。山海關僅僅派了幾千兵去鎮守,而幾十萬的士兵卻屯積在京城裡面享樂。儘管平時的軍令是怎樣嚴,在大家都陶醉了的時候,竟弄得劉將軍"殺人無虛日,大抵兵丁掠搶民財者也"(《甲申傳信錄》)了。而且把吳三桂的父親吳襄綁了來,追求三桂的愛姬陳圓圓,"不得,拷掠酷甚"(《北略》卷二十《吳三桂請兵始末》);雖然得到了陳圓圓,而終於把吳三桂遍反了的,卻也就是這位劉將軍。這關係實在是並非淺鮮。

在過分的勝利陶醉當中,但也有一二位清醒的人,而李岩便是這其中的一個。《剿闖小史》是比較同情李岩的,對於李岩的動靜時有敘述。"賊將二十餘人皆領兵在京,橫行慘虐。

惟制將軍李岩、弘將軍李牟兄弟二人,不喜聲色。部下兵馬三千,俱屯紮城外,只帶家丁三四十名跟隨,並不在外生事。百姓受他賊害者,聞其公明,往起稟,頗為申究。凡賊兵聞李將軍名,便稍收斂。岩每出私行,即訪問民間情弊,如遇冤屈必予安撫。每勸闖賊申禁將士,寬恤民力,以收人心。闖賊毫不介意。"這所述的大概也是事實吧。最要緊的是他曾諫李自成四事,《小史》敘述到,《北略》也有記載,內容大抵相同,茲錄從《北略》。

"制將軍李岩上疏諫賊四事,其略曰:

一、掃清大內後,請主上退居公廠。俟工政府修茸灑掃,禮政府擇日率百官迎請(進)大內。決議登極大禮,選定吉期,先命禮政府定儀制,頒示群臣演禮。

二、文官追贓,除死難歸降外,宜分三等。有貪污者發刑官嚴追,盡產人官。抗命不降者,刑官追贓既完,仍定其罪。其清廉者免刑,聽其自輸助餉。

三、各營兵馬仍令退居城外守寨,聽候調遣出征。今主上方登大寶,願以堯舜之仁自愛其身,即以堯舜之德愛及天下。京師百姓熙熙皞皞,方成帝王之治。一切軍兵不宜借住民房,恐失民望。

四、吳鎮(原作'各鎮',據《小史》改,下同)興兵復仇,邊報甚急。國不可一日無君,今擇吉已定,官民仰望登極,若大旱之望雲霓。主上不必興師,但遣官招撫吳鎮,許以侯封吳鎮父子,仍以大國封明太子,令其奉祀宗廟,俾世世朝貢與國同休,則一統之基可成,而干戈之亂可息矣。

李自成見疏,不甚喜,既批疏後'知道了',井不行。"

後兩項似乎特別重要;一是嚴肅軍紀的問題,一是用政略解決吳三桂的問題。他上書的旨趣似乎是針對著劉宗敏的態度而說。劉非刑官,而他的追贓也有些不分青紅皂白,雖然為整頓軍紀——"殺人無虛日",而軍紀已失掉了平常的秩序。特別是他綁*吳襄而追求陳圓圓,拷掠酷甚的章法,實在是太不通政略了。後來失敗的大漏洞也就發生在這兒,足見李岩的見識究竟是有些過人的地方的。

(*吳襄,天啟二年武進士,吳三桂之父。崇禎四年滿洲皇太極襲大淩河城,吳襄赴援逃亡,致全軍覆滅,吳襄下獄。崇禎十七年吳襄提督京營,李自成破燕京,活捉吳襄。陳圓圓,秦淮八艷,原選秀崇禎,時亂頻仍,崇禎無心。後吳三桂納圓圓為妾。闖軍入京,闖將劉宗敏擄走陳圓圓,至吳三桂衝冠一怒為紅顏,引清兵入關,李自成大敗,怒殺吳襄示眾,回師燕京,再誅族吳家。吳三桂興兵復仇,一路追擊李自成,直下武昌。)

《剿闖小史》還載有李岩入京後的幾段逸事,具體地表現他的和牛、劉輩的作風確實是有些不同。

第一件是他保護*懿安太后的事。
(*懿安皇后,名張嫣,生的十分美豔動人。明熹宗朱由校之皇后。與春秋時期的夏姬,魏文帝皇后甄氏,北齊文宣帝皇后李祖娥,隋煬帝皇后蕭氏並稱中國古代五大豔后。) 

"張太后,河南人。聞先帝已崩,將自縊,賊眾已入。偽將軍李岩亦河南人,入宮見之,知是太后,戒眾不得侵犯。 

隨差賊兵同老宮人以肩輿送歸其母家。至是,又縊死。"這張太后據《明史。後傳》,是河南祥符縣人,他是天啟帝的皇后,崇禎帝的皇嫂,所謂懿安後或懿安皇后的便是。她具有"嚴正"的性格,與魏忠賢和客氏對立,崇禎得承大統也是出於她的力量。此外賀宿有《懿安後事略》,又紀昀有《明懿安皇后外傳》。目前手中無書,無從引證。

第二件是派兵護衛劉理順的事:"中允劉理順,賊差令箭傳覓,閉門不應,具酒題詩。

妻妾闔門殉節。少頃,賊兵持令箭至,數十人踵其門。

曰:'此吾河南杞縣紳也,居鄉極善,裡人無不沐其德者。

奉辛公子將令正來護衛,以報厚德。不料早已全家盡節矣。'乃下馬羅拜,痛哭而去。"《北略》有《劉理順傳》載其生平事蹟甚詳,晚年中狀元(崇禎七年),死時年六十三歲。亦載李岩派兵護衛事,《明史。劉理順傳》(《列傳》一五四)則僅言"群盜多中州人,人唁曰:'此吾鄉杞縣劉狀元也,居鄉厚德,何遽死!'羅拜號泣而去。"李岩護衛的一節卻被抹殺了。這正是所謂"史筆",假使讓""""附驥尾而名益顯的時候,豈不糟糕!

第三是一件打抱不平的事:"河南有恩生官周某,與同鄉范孝廉兒女姻家。孝廉以癸未下第,在京候選,日久資斧罄然。值賊兵攻城,米珠薪桂,孝廉鬱鬱成疾。及城陷駕崩,聞姻家周某以寶物賄王旗鼓求選偽職,孝廉遂憤悶而死。其子以窮不能殯殮,泣告於岳翁周某。某呵叱之,且悔其親事。賊將制將軍李岩緝知,縛周某於營房,拷打三日而死。"這樣的事是不會上正史的,然毫無疑問決不會是虛構。

看來李岩也是在"拷打"人,但他所"拷打"的是為富不仁的人,而且不是以斂錢為目的。

他和軍師宋獻策的見解比較要接近些。《小史》有一段宋、李兩人品評明政和佛教的話極有意思,足以考見他們兩人的思想。同樣的話亦為《北略》所收錄,但文字多奪佚,不及《小史》完整。今從《小史》摘錄:

"偽軍師宋矮子(宋獻策)同制將軍李岩私步長安門外,見先帝樞前有二僧人在旁誦經,我明舊臣選偽職者皆錦衣跨馬,呵道經過。

岩謂宋曰:何以紗帽反不如和尚?

宋曰:波等紗帽原是陋品,非和尚之品能超於若輩也。

岩曰:明朝選士,由鄉試而會試,由會試而廷試,然後觀政候選,可謂嚴格之至矣。何以國家有事,報效之人不能多見也?

宋曰:明朝國政,誤在重制科,循資格。是以國破君亡,鮮見忠義。滿朝公卿誰不享朝廷高爵厚祿?一旦君父有難,皆各思自保。其新進者蓋曰:我功名實非容易,二十年燈窗辛苦,才博得一紗帽上頭。一事未成,焉有即死之理?此制科之不得人也。其舊任老臣又曰:我官居極品,亦非容易。二十年仕途小心,方得到這地位,大臣非止一人,我即獨死無益。 此資格之不得人也。二者皆謂功名是自家掙來的,所以全無感戴朝廷之意,無怪其棄舊事新,而漫不相關也。可見如此用人,原不顯朝廷待士之恩,乃欲責其報效,不亦愚哉!其間更有權勢之家,循情而進者,養成驕慢,一味貪痴,不知孝弟,焉能忠烈?又有富豪之族,從夤緣而進者,既費白鏹,思權子母,未習文章,焉知忠義?此邇來取士之大弊也。當事者若能矯其弊而反其政,則朝無幸位,而野無遺賢矣。

岩曰:適見僧人敬禮舊主,足見其良心不泯,然則釋教亦所當崇欽?

宋曰:釋氏本夷狄之裔,異端之教,邪說誣民,充塞仁義。不惟愚夫俗子惑於其術,乃至學土大夫亦皆尊其教而趨習之。偶有憤激,則甘披剃而避是非;忽值患難,則入空門而忘君父。叢林寶剎之區,悉為藏奸納叛之藪。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以布衣而抗王侯,以異端而淆政教。惰慢之風,莫此為甚!若說誦經有益,則兵臨城下之時,何不誦經退敵?若云禮懺有功,則君死社稷之日,何不禮懺延年?此釋教之荒謬無稽,而徒費百姓之脂膏以奉之也。故當人其人而火其書,驅天下之遊惰以惜天下之財費,則國用自足而野無游民矣。

岩大以為是,遂與宋成莫逆之交。"

"當牛金星和宋企郊輩正在大考舉人的時候,而宋獻策、李岩兩人卻在反對制科。這些議論是不是稗官小說的作者所假托的,不得而知,但即使作為假托,而作者托之於宋獻策與李岩,至少在兩人的行事和主張上應該多少有些根據。

宋獻策這位策士雖然被正派的史家把他充分漫畫化了,說他像猴子,又說他像鬼。

——"宋獻策面如猿猴""宋獻策面狹而長,身不滿三尺,其形如鬼。右足跛,出入以杖自扶,軍中呼為宋孩兒",俱見《北略》。通天文,解圖讖,寫得頗有點神出鬼沒,但其實這人是很有點道理的。《甲申傳信錄》載有下列事項:"甲申四月初一日,偽軍師宋獻策奏。……天象慘烈,日色無光,亟應停刑。"接著在初九日又載:"是時闖就宗敏署議事,見偽署中三院,每夾百餘人,有哀號者,有不能哀號者,慘不可狀。因問宗敏,凡追銀若干?宗敏以數對。闖日;天象示警,宋軍師言當省刑獄。此輩夾久,宜酌量放之。敏

諾。次日諸將系者不論輸銀多寡,盡釋之。"據這事看來,宋獻策明明是看不慣牛金星、劉宗敏諸人的行動,故而一方面私作譏評,一方面又借天象示警,以為進言的方便。他的作為陰陽家的姿態出現,怕也只是一種煙幕吧。

李自成本不是剛愎自用的人,他對於明室的待遇也非常寬大。在未入北京前,諸王歸順者多受封。在入北京後,帝與後也得到禮殯,太子和永、定二王也並未遭殺戮。當他入宮時,看見長會主被崇禎砍得半死,悶倒在地,還曾嘆息說道:"上太忍,令扶還本宮調理"(《甲申傳信錄》)。他很能納人善言,而且平常改採取的還是民主式的合議制。《北略》卷二十載:"內官降賊者自宮中出,皆云,李賊雖為首,然總有二十餘人,俱抗衡不相下,凡事皆眾共謀之。"這確是很重要的一項史料。據此我們可以知道,後來李自成的失敗,李自成自己實在不能負專責,而牛金星和劉宗敏倒要負差不多全部的責任。

像吳三桂那樣標準的機會主義者,在初對於李自成本有歸順之心,只是尚在躊躇觀望而已。這差不多是為一般的史家所公認的事。假使李岩的諫言被採納,先給其父子以高爵厚祿,而不是劉宗敏式的敲索綁票,三桂諒不至於"為紅顏""衝冠一怒".即使對於吳三桂要不客氣,象劉宗敏那樣的一等大將應該親領人馬去鎮守山海關,以防三桂的叛變和清朝的侵襲,而把追贓的事讓給刑官去幹也盡可以勝任了。然而事實卻恰得其反。防山海關的只有幾千人,龐大的人馬都在京城裡享樂。起初派去和吳三桂接觸的是降將唐通,更不免有點類似兒戲。就這樣在京城裡忙了足足一個月,到吳三桂已經降清,並誘引清兵入關之後,四月十九日才由李自成親自出征,倉惶而去,倉惶而敗,倉惶而返。而在這期間留守京都的丞相牛金星是怎樣的生活呢?"大轎門棍,灑金扇上貼內閣字,玉帶藍袍圓領,往來拜客,遍請同鄉"(《甲申傳信錄》),太平宰相的風度儼然矣。

李自成以四月十九日親征,二十六日敗歸,二十九日離開北京,首途向西安進發。後面卻被吳三桂緊緊的追著,一敗於定州,再敗於真定,損兵折將,連李自成自己也帶了箭傷。在這時河南州縣多被南京的武力收復了,而悲劇人物李岩,也到了他完成悲劇的時候。

"李岩者,故勸李自成以不殺收人心者也。及陷京師,保護懿安皇后,令自盡。又獨於士大夫無所拷掠,金星等大忌之。定州之敗,河南州縣多反正。李自成召諾將議,岩請率兵往。金星陰告李自成曰:'岩雄武有大略,非能久下人者。河南,岩故鄉,假以大兵,必不可制。十八子之讖得非岩乎?'因譖其欲反。李自成令金星與岩飲,殺之。賊眾俱解體。"(《明史。*李自成傳》)
(*明史並無李自成傳專章,應是列傳第197 流賊李自成)

《明亡述略》、《明季北略》及《剿闖小史》都同樣敘述到這件事。唯後二種言李岩與李牟兄弟二人同時被殺,而在二李被殺之後,還說到宋獻策和劉宗敏的反應。 

"宋獻策素善李岩,遂往見劉宗敏,以辭激之。宗敏怒曰:'彼(指牛)無一箭功,敢擅殺兩大將,須誅之。'由是李自成將相離心,獻策他往,宗敏率眾赴河南。"(《北略》卷二十三)

真正是呈現出了"解體"的形勢。李岩與李牟究竟是不是兄弟,史料上有些出入,在此不願涉及。獻策與宗敏,據《李自成傳入後為清兵所擒,遭了殺戮。李自成雖然回到了西安,但在第二年二月潼關失守,於是又恢復了從前"流寇"的姿態,竄入河南湖北,為清兵所窮追,竟於九月犧牲於湖北通山之九宮山,死時年僅三十九歲(一六零六——一六四五)。餘部歸降何騰蛟,加入了南明抗清的隊伍。牛金星不知所終。 

這無論怎麼說都是一場大悲劇。李自成自然是一位悲劇的主人,而從李岩方面來看,悲劇的意義尤其深刻。假使初進北京時,李自成聽了李岩的話,使士卒不要懈怠而敗了軍紀,對於吳三桂等及早採取了牢籠政策,清人斷不至於那樣快的便入了關。又假使李岩收復河南之議得到實現,以李岩的深得人心,必能獨當一面,把農民解放的戰鬥轉化而為種族之間的戰爭。假使形成了那樣的局勢,清兵在第二年決不敢輕易冒險去攻潼關,而在潼關失守之後也決不敢那樣勞師窮追,使李自成陷於絕地。假使免掉了這些錯誤,在種族方面豈不也就可以免掉了二百六十年間為清朝所宰治的命運了嗎?就這樣,個人的悲劇擴大而成為了種族的悲劇,這意義不能說是不夠深刻的。

大凡一位開國的雄略之主,在統治一固定了之後,便要屠戮功臣,這差不多是自漢以來每次改朝換代的公例。李自成的大順朝即使成功了(假使沒有外患,他必然是成功了的),他的代表農民利益的運動早遲也會變質,而他必然也會做到漢高祖、明太祖的藏弓烹狗的"德政",可以說是斷無例外。然而對於李岩們的誅戮卻也未免太早了。假使李岩真有背叛的舉動,或擬投南明,或擬投清廷,那殺之也無可惜,但就是讒害他的牛金星也不過說他不願久居人下而已,實在是殺得沒有道理。但這責任與其讓李自成來負,毋寧是應該讓賣友的丞相牛金星來負。

三百年了,種族的遺恨幸已消除,而三百年前當事者的功罪早是應該明白判斷的時候。從種族的立場上來說,崇禎帝和牛金星所犯的過失最大,他們都可以說是兩位種族的罪人。

而李岩的悲劇是永遠值得回味的。

民國三十三年三月十日脫稿

(附識)此文以民國三十三年三月十九日在重慶《新華日報》上刊出,連載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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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煬灶"是說人君受矇蔽。譬之如灶,一人在灶前煬火遮蔽灶門,則餘人不得煬,亦無由見火光。出處見《韓非於•難四》及《戰國策•趙策》。--作者注

手實法,唐代曾施行,限人民於歲暮自陳其田產以定租額。來神宗時呂惠卿亦行此法,甚為豪紳地主等所反對。--作者注

巴寡婦清以丹穴致富,始皇曾為築女懷清台。見《史記•貨殖列傳》。--作者注

卜式以牧畜致富,漢武帝有事於匈奴,卜式輸助軍餉,武帝曾獎勵之。事見《史記•平準書》。--作者注

"十八孩兒兌上坐,當從陝西起兵以得天下""十八孩兒""十八子"切李字。""在八卦方位圖中是正西方的卦,其上為乾。乾是西北方的卦。李自成崛起於陝西,陝西地處西北,當於乾位,故言"兌上坐"。又"乾為君",故言"得天下"--作者注

說文社於一九四四年出版此書,封面的書名為《李闖王》。按:《剿闖小史》其書,名稱不一,據今見到的說文社一九四四年初版和一九四六年再版,封面為《李闖王》;張繼《敘》卻標名為《李闖賊史》;無競氏《敘》又標名為《剿闖小史》;各卷標名也不一致,第一捲至五卷為《剿闖小史》,第六捲至十捲為《馘闖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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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清光緒十八年生(壬辰、龍年),死於民國67年,年86歲。1892-1978)

  當代作家、歷史學家、古文字學家。原名開貞,筆名郭鼎堂、麥克昂等。四川樂山人。在中小學期間,廣泛閱讀了中外文學作品,參加國民革命。民國3年初到日本學醫,接觸到泰戈爾、海涅、歌德、斯賓諾莎等人的著作思想。

  由於五四運動的衝擊,郭沫若懷著振興民族的熱情,從事文學活動,於8年開始發表新詩和小說。民國9年出版了與田漢、宗白華通信合集《三葉集》。民國10年出版的詩集《女神》,以鮮明的時代色彩,浪漫主義的藝術風格的自由詩,開創了一代詩風。同年夏,與成仿吾、郁達夫等發起組織創造社。民國12年大學畢業後回到上海,編輯《創造週報》等刊物。
 
  民國13年,翻譯河上肇的《社會組織與社會革命》一書。民國15年任廣東大學(後改名中山大學)文科學長。7月隨軍參加北伐戰爭,此後又參加了南昌起義,民國18年初寫有《漂流三部曲》等小說和《小品六章》等散文,作品中充滿抒情的個性色彩。還出版有詩集《星空》、《瓶》、《前茅》、《恢復》,並寫有歷史劇、歷史小說、文學論文等作品。民國17年起,郭沫若流亡日本,其間研究中國古代歷史和古文字學,著有《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甲骨文字研究》等著作,開闢了史學研究的新天地。

  抗日戰爭爆發後,郭沫若回國,籌辦《救亡日報》,出任國民政府文化委員會主任,負責有關抗戰文化宣傳工作。其間寫了《棠棣之花》、《屈原》等6部充分顯示浪漫主義特色的歷史劇,這是他創作的又一重大成就。這些劇作借古喻今,緊密配合了現實的鬥爭。民國33年,寫了《甲申三百年祭》,總結了李自成流寇起義的歷史經驗和教訓。抗戰勝利後,仍堅持反對獨裁和內戰。爭取民主和自由的鬥爭。

  共產黨內戰勝利奪權稱國後,郭沫若曾任政務院副總理、中國科學院院長、中國科技大學校長、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等職,以主要精力從事政治社會活動和文化的組織領導工作以及世界和平、對外友好與交流等事業。同時,繼續進行文藝創作,著有歷史劇《蔡文姬》、《武則天》,詩集《新華頌》、《百花齊放》、《駱駝集》,文藝論著《讀(隨園詩話)札記》,《李白與杜甫》等。

  郭沫若一生寫下了詩歌、散文、小說、歷史劇、傳記文學、評論等大量著作,另有許多史論、考古論文和譯作。他是繼魯迅之後,中國文化界另一著名人士。著作結集為《沫若文集》十七卷本(民國46~52年),新編《郭沫若全集》分文學、歷史、考古三編,民國71年起陸續出版發行。許多作品已被譯成日、俄、英、德、意、法等多種文字。